大凡恋足者,都会爱屋及乌的对与脚形影不离的鞋产生浓厚的兴趣,故与各位同好聊一聊鞋子的话题,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,为丰富恋足网的内容尽一点绵薄之力。
原始社会,人类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,不仅懂得用兽皮披在身上御寒,而且已经能够用兽皮来保护脚,一种用小皮条将带毛的兽皮裹在脚上的“兽皮袜”或“裹脚皮”就是最初的中国鞋饰。战国时期哲学家韩非在《五蠹》一文中,有“妇人不织,禽兽之皮足衣也”之说。足衣即鞋袜之古称,意为在原始社会还没有纺织的条件,鞋都是用禽兽皮制作的。
随着纺织的产生,出现了纳底布鞋,它的产生是中国制鞋史上一件了不起的伟大成就。纳底布鞋发展到清代,已造就出驰名中外的“千层底”。制作这种千层底时,有一套严格的*作规程,使层层的布结成整体,不走型变样,具有穿着舒适和冬御寒、夏散热的特点,“千层底”养脚的说法即由此而来。 古代中国,妇女和女孩的畸形脚是一种最吸引人的风俗。那时,小脚被看作是美女的特征。用布缠足,在民间曾广为流行,缠后之足被称为“三寸金莲”,后来“三寸金莲”也泛指缠足脚。“三寸金莲”起源于五代南唐,由宫廷兴起,逐渐扩展到民间。它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:1、将已定形的成年女子的脚用布裹小一点;2、起源期的缠足为五寸左右;3、缠足的兴盛时期,从宋朝延续到清朝,那时缠足仅为三寸甚至二寸四分;4、清朝灭亡后,缠足又从三寸逐渐变为四寸以上。
中国人用三寸金莲把女人的脚改装成一个性感部位,西方人则不甘示弱地发明了高跟鞋,不但把女性自然生长的天足美衬托得尽善尽美,而且成为女人用以张扬性感的武器。穿上高跟鞋后,女人身体的重心便由脚跟移到脚尖。为了不至于跌倒,女人就不得不挺胸、收腹、翘臀、提腿。于是乳愈见其硕,腰愈见其细,臀愈见其丰,腿愈见其抖。琳琅满目,美不胜收。性学专家认为,女人经常穿高跟鞋(当然是合乎足部健康的高跟鞋),会令腿部内侧的肌肉更结实,从而有提高性能力的妙用。女人因高跟鞋而精彩,高跟鞋也因此被女人赋予了生命,受到爱鞋一族的狂热喜爱。试想,如果玛丽莲梦露那幅裙摆被吹起的经典画面中,脚下的高跟鞋换成了平底鞋,还能有迷醉万人的魅力吗?
据专家测试,鞋跟超过7厘米,前足将担负80%以上的体重;鞋的重量每增加1克,相当于在脊背上增加几十克重量。平均一个人一生要行走20万公里,相当于绕地球赤道5圈,而每走一步,身体便与地面产生几百公斤的撞击力。踏在实地的双足,便是这股力量的主要吸收处。为了适应这样重要的功能,足的构造是我们意想不到的精妙灵巧。每只足共有26块骨,33个关节,100多条肌肉、肌腱和韧带。它们的完美组合,使我们可以自由自在的步行、奔跑、跳跃。脚最害怕的遭遇就是穿错了鞋子,一双鞋子无论外表多么光鲜,如果内部结构有一点点错误,就会使我们的双足忍受酷刑。因此,不论你的脚是美丽还是丑陋,都应当爱护她、善待她,为它营造一个温馨、舒适的“家”。